一、學校自然情況
1.學校全稱:渤海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
以下專業在渤海大學松山校區辦學(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科技路19號):法學、化學(師范)、應用化學、環境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教育技術學(師范)、學前教育(師范)、小學教育(師范)、歷史學(師范)、文物與博物館學、思想政治教育(師范)、美術學(師范)、繪畫、環境設計、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與健康、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信息與計算科學、體育教育(師范)、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英語(師范)、法語、日語、漢語言文學(師范)、漢語國際教育(師范)、物理學(師范)、電子信息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新聞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音樂學(師范)、旅游管理、旅游管理(專升本)。
以下專業在渤海大學濱海校區辦學(遼寧省錦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新區)金山大街20號):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智能裝備與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軟件工程(專升本)、物聯網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工商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經濟學、金融學、金融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會計學、會計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30.1萬平方米(約合1950.1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3.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9.7平方米;專任教師1208人,其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任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4.44%;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7418.49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0947.8元;圖書296.9萬冊,生均圖書118.5冊。(辦學條件數據以2021年基層統計報表數據為準)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分省計劃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區安排招生名額,分專業計劃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就業情況及《渤海大學學科專業結構優化調整方案》、《渤海大學“十四五”發展規劃》等文件精神,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主要面向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無預留計劃。
2.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1)英語(師范)、日語、法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英語(師范)專業要求英語105分(含)以上,英語成績按英語單科成績滿分為150分計算,非150分的按比例進行折算。
(2)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會計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金融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根據行業及專業教學要求,入校后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就讀,因語種問題無法完成學業,學校不予調整專業。
3.男女比例限制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由于工作性質特殊,不適宜女生報考;其它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4.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5.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O置的招生專業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選考科目與2019年公布的選考科目一致)
三、專業設置說明
注:學費以物價部門最后審核通過為準。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普通高校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渤海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渤海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渤海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各招生專業收取學費標準詳見“三、專業設置說明”表,住宿費標準為800-1200元/年/生。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的,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教財【2006】2號文件的要求,學校根據學生在校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宿費。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一等每學年4400元/人,二等每學年2750元/人;省政府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人;學校另設有校長獎學金,每學年10000元/人;渤海大學獎學金,一等每學年1000元/人,二等每學年700元/人,三等每學年500元/人。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當地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最高12000元/年);學校通過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和困難補助等多種資助形式幫助其完成學業。
獎助學金每年10月份評定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
教育部批準的渤海大學與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合作舉辦的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本科教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項目由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和渤海大學具有海外科研訪學經歷的優秀教師進行中英文聯合授課,培養過程中,引入外方優質教育資源。
1.在本校同批次錄取。
2.項目采取“4+0”、中英文聯合授課模式,在渤海大學完成全部課程且修滿規定學分,成績合格,符合畢業及授予學位條件,可獲渤海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3.學生可自愿申請辦理赴國外學習,需在渤海大學完成前2年學習,學生在結束國內階段學習后,符合申請簽證條件并經考試合格者,到波蘭繼續后2年學習,修滿雙方規定學分,符合雙方畢業及授予學位條件,可獲得渤海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同時可獲得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4.完成學士階段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后,符合華沙生命科學大學的錄取標準,可免試升入華沙生命科學大學的碩士階段學習。
七、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遼寧省調檔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規定執行;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最多不超過120%。藝術、體育類專業按照所在省文件規定執行。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航海類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船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