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河北民族師范學院
學校代碼:10098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河北民族師范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現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河北民族師范學院(Hebe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民族本科高校,學校坐落在聞名中外的世界歷史文化名城—承德市,距離承德南高鐵站800米,前身是1907年光緒皇帝御批設立的熱河速成法政學堂。歷經百年發展,已成為河北省本科高校轉型發展示范校、教育部學校規劃與建設中心“產教融合創新實驗項目”基地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財政部“產教融合發展工程”項目校、中國應用技術大學聯盟成員單位。2020年6月,經省學位辦審核增列我校為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2020年7月,獲批河北省創業大學。經過百年辦學,正在向教師教育特色鮮明、民族特色濃郁、高水平應用型民族師范大學的目標邁進。
第三條 河北民族師范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面向全國招收各民族本科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河北民族師范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五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科招生錄取具體工作。學校未授權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訓)機構和個人開展招生活動。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報考條件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程序,并結合學校辦學實際情況和歷年在各省錄取情況綜合制定當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報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批,不設置預留計劃。具體招生專業、計劃人數、錄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七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八條 學校英語、翻譯專業只限英語語種考生,其余專業不限應試語種,但學生入學后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
第九條 考生身體健康標準按照教育部及相關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指導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