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規范招生程序,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保障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及各招生省份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濰坊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管和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濰坊學院 學校代碼:11067
第五條 學校地址:
主校區:山東省濰坊市東風東街5147號
安順校區: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臥龍西街2829號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指導、協調等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簡稱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各省和學校的有關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組織實施普通招生工作。
第十條 普通高考招生宣傳、咨詢、錄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或個人進行。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