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障山東電力高等??茖W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電力高等專科學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國標碼:11827
第五條 學校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 學校地址:濟南市二環南路500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審批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錄取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教務管理中心為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復為準。批復后學校網站及時公布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遵循教育部及各省區市招生錄取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1.在實行新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錄取時,學校各專業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和高考總成績,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進檔考生依次錄取,不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山東省內春季高考考生時,依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在類別內按照高考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進行錄取。
2.在未實行新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錄取時,對于進檔考生,依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高考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進行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并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則予以退檔。專業錄取時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
3.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提檔比例和高考附加分:依據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提檔比例和有關加分投檔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學校網站,錄取通知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