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
第二十三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和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輔修第二專業、雙學位達到規定要求的頒發相應的輔修證書。
第二十七條 巴瑟斯未來農業科技學院的學生通過英國皇家農業大學的英語內部測試,符合中英雙方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青島農業大學畢業證書和兩校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未通過英國皇家農業大學的英語內部測試,達到青島農業大學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青島農業大學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 學校與韓國世宗大學合作舉辦的動畫專業的學生需要在第七學期結束前通過韓語TOPIK3級,符合中韓雙方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青島農業大學畢業證書和兩校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韓語TOPIK3級,達到青島農業大學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青島農業大學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九條 學校與烏克蘭國立生物資源與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大學合作舉辦的動物醫學專業的學生,符合中烏雙方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青島農業大學畢業證書和兩校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32-58957666。
2.申訴電話:0532-58957517。
3.電子郵箱:zsb@qau.edu.cn。
4.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w.qau.edu.cn。
5.通訊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長城路700號,郵編:266109。
第三十一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農業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青島農業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