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濟寧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2年度濟寧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及代碼:濟寧學院,10454
第五條 學校地址及郵政編碼:山東省曲阜市杏壇路1號,273155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學校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規章,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普猩麄骷颁浫」ぷ鳌?/p>
第十條 濟寧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