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山東科技大學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科技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科技大學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424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學校地址:
學校在青島、泰安、濟南三地辦學,主校區在青島。青島校區位于青島市黃島區前灣港路579號;泰安校區位于泰安市泰山區岱宗大街223號和泰安市岱岳區泰山大街中段;濟南校區位于濟南市天橋區勝利莊路17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科技大學成立以校黨委書記和校長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的全面領導,決定相關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條 山東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