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障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臨沂大學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臨沂大學;學校代碼:10452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平逃⒈究平逃?、 研究生教育
第七條 校本部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雙嶺路中段
費縣校區地址:山東省費縣文化路33號
沂水校區地址:山東省沂水縣文化路1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并設立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負責舉報信件及電話的落實和處理。
第十條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其他個人或機構從事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