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煙臺南山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優化生源結構,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東省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煙臺南山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條 根據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德、智、體等多個方面綜合考核考生,擇優錄取。
第四條 煙臺南山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煙臺南山學院 學校代碼:12332
第六條 學校地址:
東海校區:山東省煙臺龍口市東海旅游度假區大學路12號
南山校區:山東省煙臺龍口市南山工業園南山中路1號
第七條 學院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設立招生錄取紀檢監察組,監督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就業處作為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其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以及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向社會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招生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錄取規則,不做誤導考生和家長的宣傳和承諾;
4.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6.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