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新生入學與培養
第二十三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試、面試、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新生復查,對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學生進行處理。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有權作出處理或清退決定。
第二十四條 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狀況,必要時按上級有關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與資助政策
第二十六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
第二十七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證書頒發
第二十九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菏澤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疲ǜ呗殻W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授予學士學位。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被我校專業方向錄取的學生,頒發畢業證書或授予學士學位時,只使用專業名稱,不帶專業方向。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大學路2269號
聯系單位:菏澤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530)5668117 5525186
傳 真:(0530)5668890
郵 箱:hzxyzsb@163.com
網 址:http://www.hezeu.edu.cn
郵 編:274015
第三十一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菏澤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菏澤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