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錄取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2022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菏澤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菏澤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條 菏澤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認真貫徹執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菏澤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菏澤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455。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疲ǜ呗殻?/p>
第八條 辦學體制、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編報學校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疲ǜ呗殻┱猩娜粘9ぷ?。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提檔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山東省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規定。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生源?。ㄗ灾螀^、直轄市)對錄取規則有特殊要求的,遵從其規定。
山東省、福建省、海南省、廣東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蘇省、河北省、遼寧省等高考改革?。ㄊ校┌凑障嚓P?。ㄊ校╀浫嵤┓桨笀绦?。若生源省份未規定錄取原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規則錄取。對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的規定確定考生位次排序,生源省沒有相應規定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
其他?。ㄊ小⒆灾螀^)執行考生所在?。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普通文史類、理工類專業,按“專業志愿清”規則錄取。即對每一院校志愿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體檢情況,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服從專業調劑,可根據計劃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對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的規定確定考生位次排序,生源省沒有相應規定的,文科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科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優先錄取位次在前考生。
第十五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方法。
1.在山東省內招生的藝術類專業錄取執行《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魯教招字〔2021〕4號)及相關規定。
美術類專業: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對進檔考生學校按照綜合分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的,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投檔成績(位次)高者。
書法學專業:使用山東省書法類專業統考成績,對進檔考生學校按投檔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若綜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專業成績、語文、外語、數學依次錄取。
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使用山東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對進檔考生按投檔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若綜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專業成績、語文、外語、數學依次錄取。
舞蹈學專業:使用山東省舞蹈類(藝術舞蹈)專業統考成績;舞蹈學(體育舞蹈男)、舞蹈學(體育舞蹈女)專業,使用山東省舞蹈類(體育舞蹈)專業統考成績。對進檔考生按投檔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若綜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專業成績、語文、外語、數學依次錄取。
2.書法學專業:在山西省、貴州省使用相應省份統考成績,按進檔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錄?。桓呖嘉幕煽儯ê臃郑┫嗤瑫r,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高者;高考文化成績(含加分)及專業統考成績都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3.體育類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錄取專業。若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投檔成績(位次)高者。
第十六條 山東省屬公費師范生的錄取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春季高考進檔考生按照專業類別,根據考生的投檔分從高到低錄取。若投檔分相同,技能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果技能考試成績再相同,依次按專業知識、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
第十八條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執行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21〕222號)及生源省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英語、商務英語(本科)專業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特殊要求。
第二十條 我校同意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一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
第二十二條 我校將及時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菏澤學院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