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結合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號。上級主管部門:中國科學院。辦學性質: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是一所服務國家戰略需求,以前沿科學和高新技術為主、兼有醫學和特色文科的綜合性大學。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組建招生委員會,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書記、校長擔任組長,下設本科招生工作組。
第六條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并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七條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