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普猩ぷ鞯捻樌M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全稱為赤峰學院,是由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赤峰學院普通本科或??茖W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招生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開展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學校自覺接受各?。ㄊ?、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各專業招生人數以各?。ㄊ?、自治區)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人員
第五條 赤峰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教務處負責普通本??普猩娜粘9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