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和辦法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四條 學校按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檔的,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按順序志愿投檔的,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和各?。▍^、市)規定的各項加分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專業安排的主要依據。
第十六條 英語專業,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須為英語,其余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除日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專業外,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七條 學校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八條 學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按“專業清”的方式安排專業,即對進檔考生實行專業志愿優先的基礎上按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規則。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其他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1、學校以各?。▍^、市)藝術體育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為準招收考生。
2、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在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各?。▍^、市)控制線的基礎上,對進檔考生實行志愿優先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出現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有的?。▍^、市)有其他規定,則按其規定執行。
3、學校音樂表演專業的鋼琴與器樂方向只招收考鋼琴、單簧管、薩克斯、二胡、小提琴、古箏、大管、定音鼓、大提琴、長笛的考生。
第二十條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的錄取辦法,學校按照所在?。▍^、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其中采用“院校專業組”模式?。▍^、市)的專業安排參照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每年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按照國家和各省(區、市)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及相關手續。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生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
1、學校網址:https://www.suse.edu.cn;
2、招生網址:https://zjc.suse.edu.cn;
3、招生咨詢電話:0813-5505999、5505678(傳真);
4、學校在招生就業處網站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五條 學校未授權任何中介機構及個人進行招生工作。學校紀委辦公室投訴電話:0813-5505625。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及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