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考生與學校的基本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成都大學,英文名稱為Chengdu University,學校代碼11079。學校是1978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成都市重點建設的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大學,學校設有10個學科門類,現有本科招生專業69個,??普猩鷮I3個(中外合作辦學),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現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類別)25個,設有博士后實踐基地。
第三條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成都大學畢業證書,達到成都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成都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達到外方學校規定的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外方學校的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設立本??普猩ぷ魑瘑T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學校黨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辦法,為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全部過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本??普猩ぷ黝I導小組,根據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方案、確定錄取原則、審核錄取結果等本??普猩唧w事項。
第八條 學校下設本??普猩k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普猩ぷ鞯某TO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普猩荚?、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要求,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教育公平的原則,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 學校本??普猩饕ㄆ胀悺⒅型夂献鬓k學、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體育類、藝術類以及少數民族預科等。
第十一條 學校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有關?。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校按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制定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劑各?。ㄊ?、自治區)生源不平衡狀況。
第十三條 學校與英國斯特靈大學合作舉辦休閑體育、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和網絡與新媒體三個本科專業;與韓國嘉泉大學合作舉辦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本科專業;與韓國嶺南大學合作舉辦工程造價??茖I;與新西蘭懷卡托理工學院合作舉辦藝術設計、廣播影視節目制作??茖I。采用“4+0”或“3+0”(即四年或三年均在成都大學學習)培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