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審查復審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條件復查,對不合格者,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章 畢業生就業
第十九條 依據國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學生畢業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認可的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 四川司法行政系統面向學院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單獨設置公務員(人民警察)招錄計劃,實行定向招錄。其他專業畢業生就業按國家相關就業政策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校期間統一著人民警察制服,佩帶學員標志,實行警務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院級獎學金等激勵機制,獎勵優秀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國家政策規定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及時申報國家助學金、學院助學金等。學院還設有部分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問題,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咨詢、監督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38-2501823、2503811
傳真:0838-2501823
郵政編碼:618000
學院網址:http://www.sjpopc.edu.cn
Email:scjyzhaojiuchu@163.com
監督電話:0838—2504526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