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陽光高考政策,規范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保證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廣西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桂林理工大學,英文名: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代碼為10596。學校創建于1956年,原為國家部屬高校,1998年改制為中央與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廣西為主,是廣西重點建設高校。辦學性質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包括培養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職專科生。
第三條 學校辦學地點包括桂林市七星區建干路12號(桂林屏風校區)、桂林市雁山區雁山街319號(桂林雁山校區)、南寧市安吉大道15號(南寧安吉校區)和崇左市扶綏縣空港大道21號(南寧空港校區)。桂林屏風校區和雁山校區培養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等各類高級專門人才,南寧空港校區和安吉校區培養應用型本科生和高職??粕葢眉夹g人才。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本??普猩ぷ黝I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學校本??普猩?,討論決定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本??普猩娜粘9ぷ?。
第七條 學校本??普猩ぷ髟趯W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學校統籌考慮辦學條件和各?。ㄊ?、自治區)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就業情況等綜合因素,結合近年生源計劃落實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分?。ㄊ?、自治區)分專業招生計劃。對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市、自治區),其招生計劃的調劑按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執行。
第九條 學校2022年預計招生10800人,其中本科約6800人,高職??萍s4000人。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人數為準。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十條 學校本??普猩媱澐譃槠胀?、藝術類等2種類型,錄取批次包含本科、高職??聘髋?。
第十一條 學校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的學生在預科學院完成學業后,按照相關要求分流到桂林校區和南寧校區相應本科專業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