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管理工作的意見》、《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教育部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全稱是廣西民族師范學院,英文名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學校代碼為10604。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江州區佛子路23號,郵編:532200。
第三條 廣西民族師范學院為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級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我校招生工作。招生辦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日常招生事務。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檢查。有關招生監察工作由學校紀委、監察室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