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考本科、預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民族大學(GUANGXI MINZU UNIVERSITY),國標代碼10608,是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點建設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博士、碩士、本科、預科、??疲ǜ呗殻┑扰囵B層次。學?,F有三個校區,相思湖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東路188號,思源湖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西路158號,武鳴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武鳴區東盟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大道1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收包括漢族在內的各民族考生。部分省份僅招收少數民族考生,詳見各省級招生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廣西民族大學2022年普通高考本科、預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六條 學校設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普通高考本科和預科的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實施普通高考本科、預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監督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市)生源情況,科學編制招生計劃。2022年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條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不匹配、人口較少民族生源不足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