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貫徹實施“陽光招生”,規范招生工作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教育部《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我區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上級主管部門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學校代碼為:13640。
第三條 我校全日制本科招收對象是:參加2022年6月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
在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完成學業且成績合格的學生,可獲得由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頒發的國家統一印制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我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員由學校領導和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學校領導擔任。
第七條 我校成立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全程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標準
第九條 2022年我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為3300人。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條 各專業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部門批復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一)各專業學費
法學、漢語言文學、網絡與新媒體、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跨境電子商務、稅收學、審計學、金融工程、金融科技、漢語國際教育、財務管理、文化產業管理、藝術教育專業為13500元/年/生。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英語、商務英語、印度尼西亞語、泰語、越南語專業為14500元/年/生。
機器人工程、人工智能、安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網絡工程、軟件工程、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為15000元/年/生。
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為17000元/年/生。
(二)住宿費
4人間,1600元/年/生
(三)代收費
1.新生體檢費66元/生。
2.教材費650元/生。
(四)資助政策
我校貧困學生可獲得國家助學金、廣州助學金等國家、地方各級政府頒發的助學金,還可以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生源地貸款。學校每年劃出學費的5%作為學校貧困生資助基金,設立了為品學兼優的貧困生發放無息校內助學貸款,設立校內勤工儉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五)退費規定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民辦學校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退(轉)學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學校一律根據實際學習時間計退學費、住宿費,據實計退學生預交(預存)的服務性收費。學習時間一學期按5個月、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具體規定如下:
1.學費、住宿費退費規定。按學年收費時學費、住宿費退費規定學生開學前申請退(轉)學并經學校同意的,學校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學費、住宿費;開學后未入讀的,按9O%計退學費、住宿費;入讀1個月(含)以內的,按 85%計退學費、住宿費;入讀超過1個月至1個學期的,按50%計退學費、住宿費;第1學期讀完,第2學期入讀3個月(含)以內的,按20%計退學費、住宿費;第1學期讀完,第2學期入讀超過3個月以上的不再計退學費、住宿費。
2.服務性收費退費規定 。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校園卡等儲值卡即時支付服務性收費的, 退學時學校應將卡里余額全部退還給學生;學生預交的服務性收費,學校應據實結算后將余額全部退還給學生。
3.代收費退費規定 。學生辦理退(轉)學手續時,代收費相關具體項目還沒有實施的,學校應將預收的代收費全部退還給學生;代收費相關具體項目已經實施的,學??刹煌诉€預收的代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