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總原則:對所有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文史類、理工類投檔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政策法規及各生源省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生源省如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我校招生計劃,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生源省如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遵循“志愿優先,依據分數,擇優錄取”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分數排隊的依據為:(一)文史類:按高考文化總分從高到低排隊,總分相同的,以高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為序依次比較。(二)理工類:按高考文化總分從高到低排隊,總分相同的,以數學、外語、語文成績為序依次比較。
錄取專業時,嚴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愿有關規定與要求、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實施高考制度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錄取政策的基礎上執行本章程的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 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特殊注明的專業外,不限考生外語語種。新生報到注冊后所涉招生專業錄取考生不滿25人的,學??蓪⒁唁浫W生先行告知后再調劑到同層次相應專業學習。
第十二條 除另有規定,各專業均無面試加試和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三條 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男女生錄取無比例要求。
第十四條 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體檢達不到錄取標準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之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美術學、藝術設計學、音樂學、舞蹈學專業
認可省統考成績的省份,按生源省的投檔規則執行錄取,若生源省無投檔規則即按江西省投檔規則執行。
(二)攝影專業
組織??嫉纳词?,考生在達到生源省劃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線和專業??己细竦幕A上,按綜合成績(即:??紝I成績/??紝I總分*高考文化總分*50%+高考文化成績*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不分文理按照高考外語、語文、數學成績為序依次比較。
認可省統考成績的省份,按生源省的投檔規則執行錄取,若生源省無投檔規則即按江西省投檔規則執行。
第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對認可生源省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簡稱:專業統考)的生源省,不分文理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隊,專業成績相同的,以高考文化總分、數學、外語、語文成績為序依次比較。若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第五章 新生報到、注冊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體檢復查。如發現有身體問題不適合當前就讀專業的,將調整就讀專業;如因身體原因不能滿足就讀的,不予注冊學籍。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南昌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資助、獎勵
第二十二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助學幫扶。其中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助學金每人每年2200-44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在當地憑新生錄取通知書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實施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對其中品學兼優特別困難的畢業生給予每人600元的校內配套補貼。學校設立了基層就業和西部就業專項獎勵基金,對到基層、西部和艱苦偏遠地區就業的應屆畢業生進行獎勵。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費:本科文科(文史哲)類專業學費為3650元/生·學年;本科文科(經管法外)類專業學費為3880元/生·學年;本科理工(Ⅰ)類專業學費為4120元/生·學年;本科理工(Ⅱ)類專業學費為4350元/生· 學年;本科藝術類專業學費為8000元/生·學年。住宿費為800-1000元/生·學年。
第八章 招生咨詢及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五條 招生咨詢電話:0791-83816017(兼傳真) 、83811781、83818931。
第二十六條 學校錄取信息通過南昌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 http://zjc.ncnu.edu.cn/news-list-csxxw.html公布。
南昌師范學院網址:http://www.ncnu.edu.cn/ 。
第二十七條&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