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扎根贛鄱大地辦大學,情系江西老區育人才,根植基礎教育謀發展。學校確立“以學生為中心、以需求為導向、以質量為根本”的辦學理念,著力培養具有核心能力素養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同時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深入實施高?!瓣柟庹猩惫こ?,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要
(一)學校全稱:南昌師范學院
(二)校址:南昌市青山湖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瑞香路889號
郵編:330032
(三)學校代碼:14437
(四)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統招普通本科院校
(五)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南昌師范學院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五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學校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負責制訂、修訂和完善學校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落實招生實際工作;負責學校的招生宣傳工作,爭取生源數量,提高生源質量。招生就業處未授權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活動。
第六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錄取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十公開”、“十不準”、“三十個不得”。學校成立以紀委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為組長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招生錄取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及本校人才培養目標、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歷年計劃安排、就業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來源計劃。
第八條 經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由各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部門向社會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在錄取過程中,學校根據各生源省的報考生源狀況,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請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可對跨省招生計劃做出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