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及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為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厩闆r
1、學校全稱:南昌航空大學
2、院校國標碼:10406
3、本部校址:江西省南昌市豐和南大道696號
4、辦學層次:研究生、普通本科
5、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6、上級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南昌航空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有普通全日制本??普猩瘑T會,主要負責審議學校招生政策,對招生工作提供咨詢意見,并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檢查。委員由有關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校友、教師、學生代表組成。
第五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普通類招生工作。成員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普通類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為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學校紀委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監督舉報電話:0791-83863087。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有關工作要求,學校綜合考慮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并結合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經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按教育部要求,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