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費與獎助貸措施
第二十七條 我校嚴格按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學費標準為文理類3300-4350元/年,體育類3700-4350元/年,藝術類8000元/年。住宿費為600-1200元/年。
第二十八條 (1)凡萍鄉考籍考生(普通文理科),首次填報我校本科志愿,錄取到校后給予學習補貼1000元/人。
(2)資助政策: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七章 繼續學習措施
第二十九條 我校設有??茖哟纹瘘c本科教育(簡稱專升本)。根據江西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優秀??粕诘谌龑W年可參加專升本考試,經擇優錄取可直接升本?;蚪魇绕渌究聘咝1究迫昙壚^續學習,成績合格后,可授予學士學位,并獲得本科文憑。有關普通專升本工作的具體規程與施行(含停招),我校將嚴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廳的相關政策執行。
第三十條 我校鼓勵本科生在第四學年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考試,攻讀碩士學位。學校對畢業生考取985(或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藝術研究院)、211、一般本科院校研究生分別獎勵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并頒發榮譽證書。
第三十一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通過自學考試和中外合作辦學途徑專升本、本升碩深造學習,提升學歷。
第八章 招生咨詢、申訴及錄取信息查詢
第三十二條 我校工作人員在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