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入學與注冊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九章 學制和學歷證書認定
第二十條 學制:三年。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生物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江西生物科技職業學院;
院長:曹端榮(印鑒);
證書種類:???;
學歷證書認定機構網上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歷網站。
第十章 組織與監督
第二十二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由院長任主任,副院長為副主任,黨政辦、招生辦、就業辦、學工處、教務處、財務處、總務處、保衛處、紀檢監察室、動科系等部門負責人、動科系專業教師代表、傲農集團總裁及學生會主席為委員。
第二十三條 為了保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我院普通高校招生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十一章 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四條 招生咨詢方式
學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譜區南蓮路608號;
聯系電話:0791—85739800、85723551、85721007;
傳 真:0791—85721007 Email:278556730@qq.com。
第二十五條 錄取信息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w.jxsw
kj.com/)公布。
第二十六條 學院對于考生咨詢的意見或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院錄取承諾。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院以往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有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若上級部門相關政策調整,以上級部門新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江西生物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