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資格復查
第二十三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五條 藝術類、體育類新生入校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復測,如發現專業水平明顯達不到入學要求,或與??紩r水平明顯不符,或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將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學校制定的各項學生管理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南昌理工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七章 學費標準、獎貸學金及退學退費辦法
第二十七條 我校2022年學費收費標準
文理類本科:23500元/生/年(不含飛行技術專業)
藝術類本科:28000元/生/年
飛行技術本科專業:23900元/生/年
中韓合作本科班:29000元/生/年
文理類專科:15000元/生/年
藝術類??疲?7000元/生/年(含空中乘務專業)
我校各專業收費嚴格按照對外公示的標準收取,中途不加收其他費用。
第二十八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二十九條 退學退費辦法:如學生有特殊原因要求退學,我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退學退費辦法》的規定,辦理退學退費手續。
第八章 招生咨詢、申訴及錄取信息查詢
第三十條 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認為學校招生錄取行為違反本規定或其他相關規定的,可向學校信訪辦提出異議、申訴或者舉報。
信訪電話(傳真):0791-82137788
信訪郵箱:NIT@nut.edu.cn
信訪平臺:http://jb.nut.edu.cn/index.php/letter-post
信訪地址:南昌理工學院理工大廈332室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電話:0791-83891958、82143608(傳真)
計劃管理錄取中心電話:0791-82050101、82050180(傳真)
招生咨詢電話:0791-83890888、83809888
學校網址:http://www.nut.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nut.edu.cn
錄取查詢網網址:http://cx.nut.edu.cn
招生辦微信公眾號:南昌理工學院招生辦(nutzsb)
監督部門:南昌理工學院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 0791-82137828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按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三十三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我校與各?。ㄊ?、區)高考招生職能部門協商解決。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辦公室和計劃管理錄取中心共同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