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更好地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實施,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6號)和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黑龍江工程學院昆侖旅游學院”,國標代碼:13304,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民辦本科獨立學院,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三條 學生學業期滿,本科畢業生頒發經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黑龍江工程學院昆侖旅游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同時頒發黑龍江工程學院昆侖旅游學院學士學位證書;高職(專科)畢業生頒發經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黑龍江工程學院昆侖旅游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疲┊厴I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督,同時歡迎考生和家長、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審議學校招生章程,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同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過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六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協調、處理學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及生源所在?。ㄗ灾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
3.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錄取原則,不做誤導考生和家長的宣傳和承諾。
5.做好網上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
第七條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八條 本科專業學制4年,高職(??疲I學制3年。
第九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 學校承認生源所在?。ㄗ灾螀^)確定的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