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更好的服務考生,服務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2910)
學院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區
第三條 學院概況: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是經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獨立設置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百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國家優質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院校A檔專業群立項建設單位。學院毗鄰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鏡泊湖AAAAA級國際生態旅游風景名勝區,建校于1958年,前身是東北農學院牡丹江分院,系當時牡丹江地區唯一本科建制高等學校。學院占地126.5萬平方米,建筑面積24.5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5.02億元,教學儀器設備總值2.15億元,圖書館藏書80萬冊。學院設有經濟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智慧農業系、食品藥品工程系、動物科技系、機電工程系與人文藝術系七個系,學院面向全國招生,有各類社會急需的高職招生專業45個,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專業3個(以下簡稱“高本貫通”試點),全日制在籍學生16516人。學院現有教職員工508人,其中副教授以上教師123人,雙師素質教師303人,碩士、博士學位教師236人。
第四條 辦學類型及層次:國家示范性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專科)
學制:三年
畢業證書:學生畢業成績合格,獲得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高本貫通”試點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前3年專業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飘厴I證書。轉段進入本科學習的學生在在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后2年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普通高等學?!皩I酒瘘c”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五條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第七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招生就業處為常設機構,負責國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及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學考試
第九條 學院各招生類別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對口升學考生須參加黑龍江省對口升學統一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