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實施“陽光工程”,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有關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北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中北大學各類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類型涵蓋:普通類專業、藝術類專業、體育類專業和各類專項計劃(定向)招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中北大學,英文名稱:North University of China。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0110。
第六條 辦學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學院路3號,郵編:030051。
第七條 聯系方式:學校網址為:http://www.nuc.edu.cn。學校本科招生網址為:http://zbzs.nuc.edu.cn,電子郵箱:zb@nuc.edu.cn,招生微信公眾號:中北大學本科生招生(zbbkzs)。日常辦公及錄取期間咨詢電話:0351-3922280,傳真:0351-3924418。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博士
第九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十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設有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監察辦公室,對本科招生工作進行全員、全程、全方位監督。同時學校接受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設在招生與就業工作處,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工作,并督促、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