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學歷、學位證書
第八條 學校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生,頒發忻州師范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忻州師范學院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本科生,頒發忻州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學費標準
第九條 學費標準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執行。
第六章 其它
第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凡發現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的新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學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二條 忻州師范學院錄取通知書的簽發人為忻州師范學院院長張虎芳。
第十三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時公布,考生可登陸我校招生網查詢。
第十四條 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s.xztu.edu.cn
招生辦電話:0350-3339920
招生辦傳真:0350-3339920
通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頓奇東街1號
郵政編碼:034000
第十五條 若國家、各省份高考法律法規和政策有調整,學校將作相應調整。
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忻州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