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山西農業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規范、有序的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西農業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山西農業大學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ㄊ?、區)招生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山西農業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西農業大學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113
第七條 學校地址:山西省晉中市太谷區銘賢南路1號 郵政編碼030801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十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十一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十二條 山西農業大學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要事宜。學校在招生錄取期間成立招生辦公室、錄取監督辦公室等具體工作機構,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作為成員參加,對招生工作程序和錄取的公平公正性進行監督。
山西農業大學的新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張強簽發。
第十三條 山西農業大學學生工作部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四條 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錄取工作和招生咨詢工作,錄取監督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對招生錄取工作的全過程監督,受理考生申訴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