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保證太原師范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有關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太原師范學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太原師范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太原師范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太原師范學院 學校代碼:10119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大學街319號 郵編:030619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主管部門:山西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太原師范學院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全面負責太原師范學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 太原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太原師范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太原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