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實行順序志愿省份,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學院的考生,依次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如考生所屬省招辦有相關規定,按該省招辦要求執行。
第十條: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執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重慶、湖南、湖北、江蘇等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相關要求:
1.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重慶、湖南、湖北、江蘇等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2.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重慶、湖南、湖北、江蘇等高考改革試點?。▍^、市)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二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三條: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英語、數學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關規定,執行該省份要求。江蘇考生如投檔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
第十四條:對于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五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各專業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七條:學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錄取結果在學院網站進行公布。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學校新生報到須知。
第十九條: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按錄取專業注冊學籍。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具體轉專業辦法以學生手冊學籍管理規定為準。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學院依據《天津石油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管理,按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一條:學院學生可按規定享有國家、天津市政府和學院等多種形式獎助學金,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
第二十二條: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經鑒定合格,頒發天津石油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和相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2年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以前天津石油職業技術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天津石油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www.tjsyxy.com
E-mail:tjsyxyzb@126.com
招生微博:http//t.qq.com/tjsyxyzsb
咨詢電話:022-29000588、29000650
紀檢監察:022-29000254
學生處:022-29000459
地址:主校區:天津市團泊洼(郵編:301607)
分校區: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油田幸福路51號(郵編:30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