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濱海汽車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濱海汽車工程職業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濱海汽車工程職業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院概況
學院名稱:天津濱海汽車工程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層 次:高職(??疲?/p>
學院代碼:14600
學院地址:天津市津南區葛沽鎮創新二路36號
學院基本概況:
天津濱海汽車工程職業學院是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立的全日制民辦高職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天津市文明單位。學院堅持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秉持“明德修身、術業專攻”的校訓,發揮“企業辦學,崗位培養”的獨特優勢,綜合實力強,就業前景廣,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位居全市高校前列。
學院坐落于國家級特色小鎮——津南區葛沽鎮,東臨優美的濱海湖公園,西接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示范區——海河教育園區。學院占地面積27萬平方米,建筑面積17.5萬平方米。建有20000平方米的學訓中心、8000平方米的康復治療中心、理實一體化教室、圖書館、標準體育場、空調公寓、學生健身房等基礎設施。
學院創新實施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促進汽車類、康復類及信息類專業群的高質量同步發展,培養具備優良品德、掌握精湛技藝、追求精益求精和敢于創新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依國家有關規定,設有各種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并設有綠色通道為貧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問題。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院根據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設有由黨委書記、院長任組長的,以招生辦公室、紀檢、教務處、學生處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職責是: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組織領導本院的招生錄取、咨詢、信訪工作。
第五條 學院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處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由其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對生源好、一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七條 收費標準。
學費: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電子技術、金融服務與管理(汽車金融)、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汽車保險與理賠)、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二手車鑒定與評估)等6個專業9500元/生·年,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11800元/生·年,康復治療技術、言語聽覺康復技術、口腔醫學技術、護理(康復護理)、眼視光技術等5個專業12800元/生·年,大數據技術、汽車智能技術(智能網聯)、空中乘務、軟件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電子商務等7個專業13800元/生·年。
住宿費:4人—6人間(包含獨立衛?。?000元/生·年,8人間1200元/生·年。
為滿足用人單位的需要,提高畢業生就業率,相關專業將利用學生在校期間開展專項技能和職業技能培訓,成績合格者取得國家相關資格證書,其費用按相關部門規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