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章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有關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我院教育資源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章程作用。本章程是社會各界了解我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我院情況
1.我院名稱: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代碼:13658;
2.我院校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學府路60號,郵編:300270
3.辦學類型與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條 我院體制。我院是2004年經教育部批準,由天津外國語大學與天津天外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舉辦的獨立學院。
第五條 專業設置。我院具有招生資質的專業有19個,包括:英語、翻譯、商務英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朝鮮(韓)語、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學前教育、漢語國際教育、新聞學、護理學、行政管理、酒店管理。
我院今年招生的專業及各專業招生計劃指標,詳見《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2022年招生簡章》和我院招生宣傳材料。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六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我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分配招生計劃,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并決定招生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我院常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我院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的制定與分配
第八條 招生計劃的制定。根據社會需求、我院學科專業布局以及我院資源情況,預報我院2022年招生計劃,經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批準,形成今年實際招生計劃指標。
第九條 招生計劃的分配。招生計劃經教育部核準并下達給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我院今年在該省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指標,同時,我院還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今年招生計劃指標。
第十條 預留計劃指標的使用。預留計劃不超過我院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將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