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學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一條 凡高考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專業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如有變化以內蒙古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四條 同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其次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分數,較高者優先。如考生所屬地區招生主管部門有相關規定,按該地區招生主管部門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 我校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市)的考生須滿足我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對于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六條 考慮衛生行業的特殊需求及就業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齒清楚,脊柱四肢無殘缺、無畸形(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者、患有心臟、皮膚、心理等方面疾患者,肢體有殘缺者、肝功能不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呈陽性者,不適宜報考),有精神病史者限報。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其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梢圆挥桎浫 ?、“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考生報考我校各專業前應仔細閱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個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愿,錄取中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新生入學后須進行體檢復查。
第十八條 我校各專業公共外語教學課程均為大學英語。小語種考生不適宜報考。
第十九條 由于充分考慮行業特點及崗位實際情況。助產、醫學美容技術、美容美體藝術、護理(涉外護理)、護理(口腔護理)、護理(社區護理)、護理(老年護理)七個專業;男生不適宜報考。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女生不適宜報考。
第二十條 學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通知書。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新生入學報到時,應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具體報到要求見學校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二條 依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入學后對考生進行體檢。對體檢不符合規定和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天津醫學高等??茖W校教學管理制度、學生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醫學高等??茖W校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為特困生設有勤工助學崗。
第二十五條 就業政策實行“在國家就業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
第二十六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醫學高等??茖W校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2年天津醫學高等??茖W校普通高職高專招生工作。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醫學高等??茖W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招生章程由天津醫學高等??茖W校招生辦公室解釋。
第二十九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醫學高等??茖W校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的承諾。
第三十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已被錄取的考生,可在學校網站按省市錄取新生名單中查詢,也可電話咨詢。
電話:(022)60276922,60276923
傳真:(022)60276803
郵編:300222
郵箱:tjyzzb@163.com
學校網址:www.tjyzh.cn
學校紀檢監督電話:022-60276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