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四、學校代碼:12720(國標)
五、學院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園雅深路4號
六、學院基本概況:
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始建于1953年,學校伴隨著共和國成長。2019年學校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簡稱:雙高計劃)A檔高水平專業群首批建設單位。學校是計算機應用與軟件技術國家級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基地、信息技術國家級“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天津市濱海新區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天津市首批高職院校與普通高校聯合培養人才試點單位(與天津理工大學聯合培養本科)、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天津市外國留學生實習實踐基地。
學校坐落于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示范區、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核心區、“天津智谷”——天津海河教育園?,F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校園(含系統化培養校區)總占地面積1053畝,總建筑面積29.8萬平方米。學校搭建了基于云的“一網一中心”智慧校園基礎設施體系,實現校園網絡全覆蓋。
學校堅持電子信息辦學特色,緊密對接天津“1+3+4”產業體系,全面優化專業群布局。專業分布覆蓋人工智能技術與應用、云計算與大數據運用、5G通信與物聯網技術、智能制造、數字創意設計、現代智能管理服務等多個重點產業領域。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討論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決策咨詢和監督。
第五條 學校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天津市的各項規定,并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不同渠道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院招生委員會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八條 收費標準。學費:一般專業5000元/生·年,特殊類專業5500元/生·年;住宿費(6人間)1000元/生·年。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22年新生報到須知。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最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