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基本情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
(二)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校代碼:14087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寶坻區京津新城珠江北環東路2號
(六)學校簡介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由天津財經大學與廣東珠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舉辦,按照獨立學院的模式和機制建立的本科層次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學院面向全國招生,納入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計劃。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是以管理學和經濟學為主,兼有工、文、教育、藝術學科的獨立學院。2022年招生專業有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稅收學、金融學、金融科技、保險學、經濟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英語、日語、漢語國際教育、學前教育、廣告學、傳播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學。
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及我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有關規定的畢業生,頒發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設有招生工作辦公室,其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的各項規定,在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開展。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訂2022年面向全國的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到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預留計劃的使用須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同意,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院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八條 學費標準:經濟學類、文學類、管理學類、教育學類專業15000元/生/年,工學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18000元/生/年,藝術學類專業22000元/生/年,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30000元/生/年(四年),在美學習期間按照阿蘭特國際大學的標準繳納費用。住宿費標準:15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