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學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七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一耳聽力5米以內,另一耳全聾的考生,不宜就讀學前教育專業,請考生慎重報考;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考生,不宜就讀師范類專業,請考生慎重報考;確診患有中度以上精神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讀學前教育、小學英語教育、早期教育、舞蹈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和體育教育專業,請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九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粵發改規〔2021〕10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小學英語教育專業學費5250元/生·學年;早期教育專業學費8000元/生·學年;學前教育專業學費10000元/生·學年;體育教育專業學費6410元/生·學年;舞蹈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專業學費10000元/生·學年;住宿費1500元/生·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1.國家助學貸款: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具體操作按國家和銀行的規定執行。
2.設立國家級獎助學金,按國家助學金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0-3789912、3781775
傳 真:0750-3781775
電子郵箱:jmyzjwb@jiangmen.gov.cn
學校網址:http://www.jmpec.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jmpec.edu.cn/
第三十四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高務嫻
監督電話:0750-3986816
電子郵箱:jmyzjjsj@jiangmen.gov.cn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普猩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授權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廣東省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廣東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