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條 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州體育學院學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13〕3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粵價〔2007〕186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學費標準:每生每年15000元。
住宿費標準:大學城校區四人間每生每年1700元、六人間每生每年1300元;沙河校區四人間每生每年1800元、六人間每生每年1600元。
上述收費項目及金額為上年度物價標準,如遇學費或住宿費調整,則按上級部門批準同意實施的新標準執行。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9363636
傳 真:020-39363666
電子郵箱:xh39363636@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xhcom.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xhcom.edu.cn
第三十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黃紫勁
監督電話:020-39363338
傳 真:020-39363338
電子郵箱:xhjj2006@163.com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星海音樂學院黨委會會議、院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星海音樂學院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星海音樂學院授權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各?。▍^、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