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學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九條 因用人單位對身體條件有要求,旅游管理專業要求五官端正,護理專業要求四肢健全,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一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三條 學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準執行。各普通類專業學費如下:
文科類專業:5050元/生·學年;
理工、外語類專業:5710元/生·學年;
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農學類專業:4568元/生·學年;
醫學類專業:6380元/生·學年。
住宿費標準:750~1700元/生·學年,按實際入住檔次收費。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四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1. 獎學金
(1)設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金額及名額以省教育廳通知為準;
(2)學生在校期間根據《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學生獎勵管理規定》可參評學業獎學金、科技創新獎金、學生干部標兵、優秀畢業生獎、文體優秀獎等獎項并獲取相應獎學金。
2. 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金額、名額以省教育廳通知為準;
(2)國家助學貸款: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校園地助學貸款,貸款額度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校內勤工助學;
(4)其他資助政策:如臨時困難補助、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退役士兵國家資助、廣東省大學新生專項資助、學校助學金、社會捐贈獎助學金等。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五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7-83989841
傳 真:0757-82711565
電子郵箱:zsb@fosu.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fos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b.fosu.edu.cn
第三十六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楚老師
監督電話:0757-82988227
傳 真:0757-82982304
電子郵箱:jjc@fosu.edu.cn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授權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