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學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九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普通類學費:文科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050元(人民幣,下同),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710元,藝術類專業(含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
東莞理工學院法國國立工藝學院聯合學院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32000元,學生赴法國學習期間照常在本校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學雜費自理。
東莞理工學院粵臺產業科技學院在本部學習期間執行普通類學費標準。學生赴臺學習一年,學費、住宿費、學雜費等由臺灣合作學校根據其相關標準收?。?022年臺灣合作高校的學費收費標準約為每人每學年25000-35000元人民幣,根據匯率變動而浮動,生活費、住宿費和學雜費未計入)。
住宿費: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分配管理,根據不同住宿條件,松山湖校區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000-1500元,莞城校區住宿費每生每學年900-1500元。
學生前往法國國立工藝學院、臺灣合作學校學習期間的住宿費根據其規定收取。
如上級規定收費有調整,則按新批準的標準收取。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1.楊振寧獎學金
由東莞理工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設立。
2.優秀學生獎學金
(1)學校學生獎學金:一、二、三等獎學金,單項獎學金。
(2)企業獎學金:廣東光大獎學金、鴻發慈善獎學金、康華獎學金、新世紀獎學金、嶺南股份獎學金、方樹泉及方潤華獎學金、方譚遠良獎學金、黃錦弟音樂獎學金、李小瑤獎學金、盛茂源上德獎學金、新維思獎學金、東莞外商協會獎學金、ATL—東莞亨豐獎學金、百安石化獎學金、大乘人才獎學金、東莞得利鐘表有限公司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東莞松山湖(生態園)—生益獎學金、安士澳獎學金、中虹卓越獎學金等。
3.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按照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情況發放。
(2)企業助學金:李小瑤助學金、新維思助學金、鵬鼎控股助學金等,幫助家庭經濟困難且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完成學業。
4.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5.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向生源地申請在校期間由財政貼息的國家助學貸款。
6.勤工助學、困難補助
學校設立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困難補助等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不讓一名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9-22861919
傳 真:0769-22863170
電子郵箱:zsb@dgut.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dgut.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dgut.edu.cn
第三十四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檢舉控告。
聯 系 人:梁志凱
監督電話:0769-22861983
傳 真:0769-22861983
電子郵箱:jcc@dgut.edu.cn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東莞理工學院授權東莞理工學院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ㄗ灾螀^、直轄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