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審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委監委、教育主管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校名、類型、層次、學制和校址
第四條 學校全稱: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學制:3年。
第八條 辦學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文化大道9號。
第三章 隸屬關系、代碼、法人代表
第九條 學校直屬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國標代碼:13266;法人代表:熊緒。
第四章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招生對象
第十條 招生計劃: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總額制定2022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招生專業:2022年37個招生專業,即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水利水電工程智能管理、智慧水利技術、水文與水資源技術、水生態修復技術、光伏工程技術、發電廠及電力系統、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數字媒體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攝影測量與遙感技術、工程測量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電梯工程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工程造價、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建筑動畫技術、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市場營銷、大數據與會計、現代物流管理、移動商務、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2022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參加湖北省組織的技能高考、單獨招生及“3+2”中高職分段制轉段考核的中職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