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高職??普猩ぷ鳎ㄒ韵潞喎Q“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湖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本章程所涵蓋的招生類型包括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以及參加湖北省技能高考、高職單招、行業單招、“一村多名大學生計劃”等考試的學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湖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教育部院校代碼:11334
第六條 學校性質:公辦普通高校
第七條 招生層次:專科(高職)層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坐落于擁有“仙山、秀水、汽車城”之稱的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城區,是一所省市共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國家和湖北省最早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院校之一。近年來,學校辦學成績斐然,先后成為湖北省示范性高職院校、國家示范(骨干)高等職業院校、教育部中德職業教育汽車機電合作項目院校、湖北省首批高職聯辦本科人才培養試點院校、國家產教融合工程項目學校、湖北省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學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湖北省優質??聘叩嚷殬I院校,榮獲湖北省文明校園、湖北省平安校園、湖北省園林式校園、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等稱號。
第十條 學校緊密對接區域和產業發展戰略布局,設置有汽車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智能工程學院、旅游商貿學院、建筑工程學院、生態環境學院、藝術設計學院以及馬克思主義學院、公共教育學院、創新創業學院、社會培訓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素質拓展中心)等教學機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學校校長為組長,學校紀委書記、分管招生及教學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各二級學院院長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負責學校招生政策制定、重大招生事項研究決策。
第十二條 湖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和各招生省份有關政策規定,編制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以及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湖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校紀委對本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