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高職??普猩ぷ鳎ㄒ韵潞喎Q“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所涵蓋的招生類型包括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和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試的學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名稱:武漢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 教育部院校代碼:10834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校
第九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十條 主管單位:湖北省教育廳
第十一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證書。
第十二條 學校是國家優質??聘叩嚷殬I院校、高職院校“雙高計劃”高水平專業群(A檔)建設單位、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國家緊缺人才培訓基地、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全國就業工作典型經驗高校,獲評第五屆“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優秀學校獎”等;學校是全國高職高專校長聯席會議主席團成員單位、湖北省職業技術教育學會會長單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學會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分會會長單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校長擔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各二級學院院長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
第十四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與招生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組織落實學校招生宣傳、咨詢、選拔與錄取任務。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實際,統籌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產業發展趨勢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以及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并申報年度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年分?。ㄗ灾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來源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招生來源計劃。
第十七條 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的動態調整機制。對產業發展趨勢好且報考率高的專業,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個別社會需求量小、學生報考少的專業,減少其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