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一條 收費項目及標準
1.學院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3〕154 號、蘇價費〔2013〕83號、教高函(2018)4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準:醫學、藝術類本科各專業16500元/學年,人文社科類本科各專業14000元/學年,理工科類本科各專業15000元/學年,嵌入式培養本科專業17000元/學年。
2.學生住宿由學院統一安排。學院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2〕369號),住宿費為每人每年1500元。
第十二條 獎助學金
1.學院現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朱敬文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多種獎助學金,獎勵面達40%以上,年發放金額1000多萬元,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特等獎學金 6000元/年·生。學院為考取研究生的學生專設“學恒”獎學金。學院還設有揚州五亭橋缸套獎學金、揚州校友會助學金、邗建大學生圓夢基金等社會獎助學金,年發放金額近60萬元。
2.勤工助學基金:年發放金額超過300萬元。
3.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措施:①勤工助學;②困難補助;③生源地助學貸款;④獎助學金。
第十三條 入學資格審查
所有錄取考生在報到后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核、藝術類新生專業能力復測和身體復查。對于入學身份材料與錄取資料不一致、專業能力復測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紀檢監察組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提供虛假材料、替考、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的,取消該生入學資格。身體復查,對體檢結果明顯與考生電子體檢結果不符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4-87993999、87994013、87993666、87997337、87978108
監督電話:0514-87993979
傳 真:0514-87994026
網 址:http://glxy.yzu.edu.cn/zsw
微信公眾號:ydglzs 微信名稱:廣陵招生
通信地址: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南路199號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就業處(郵政編碼:225100)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學院也將作出相應調整,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