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中北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確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層次獨立學院。學院現有文、理、工、管、藝、醫等多個學科門類,圍繞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各專業享有較高的社會聲譽,學院在校生10700余人。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南京師范大學中北學院畢業證書,符合條件者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授予南京師范大學中北學院學士學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堅持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 錄取中的優錄政策,將參照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學院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進校后公共外語課程教學均以英語語種為準。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根據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人才培養方案、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由各?。ㄗ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三章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第五條 報考我院普通類專業的江蘇省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按投檔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若考生投檔分相同,則參照江蘇省同分投檔規則進行錄取,最后安排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第六條 對于報考我院普通類專業的江蘇省外考生,按投檔分的高低順序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若考生的投檔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語數外三門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若語數2門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成績的高低進行錄取。最后安排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第七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W生的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學院安排考生調劑專業志愿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