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按江蘇省物價部門批復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學費(幣種:人民幣),入學第一學年參照學年制收費標準預收學費:
文科類專業5200元,
理科類專業5500元,
工科類專業5800元,
藝術類專業6800元,
嵌入式培養專業7800元,
中外合作專業26400元(國外學費由合作方高校按當年標準收?。?/p>
第二學年起依據學分制收費辦法進行結算與預收。
第二十五條 根據宿舍設施情況,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元或1200元。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及南京工程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學生資助政策包括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殘疾學生學費減免、孤兒學費減免、學校獎助學金和社會捐贈等各類助學項目,形成了獎、貸、助、勤、補、免等多元資助體系。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弘景大道1號
郵政編碼:211167
招生咨詢電話:025-86118008 86118009
招生傳真:025-86118600
電子信箱:zsb@njit.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25-86118333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s://zsb.njit.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公開向社會發布,對于各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原相關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南京工程學院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