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向的相關招生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普猩ぷ?。
第三條 學校全稱: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13101,學校在各招生?。ㄗ灾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常州市武進區鳴新中路28號(科教城內)。
第四條 學校簡介。
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校是國家公辦示范性高職院校,前身為常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創辦于1958年,是全國“育人成效50強”“國際影響力50強”學校,學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名列前茅,近年來,連續榮獲“江蘇省屬高校綜合考核第一等次”。
第五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分專業生源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四條 考核方式:按各省考試院相關政策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百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ㄊ?、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照物理等科目類、歷史等科目類、藝體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按照各省考試院要求嚴格控制在規定比例內。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 對普通類、藝術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普通類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考生的投檔分為高考文化分。1、當投檔分相同時,“3+1+2”新高考改革省份,首選物理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語文、外語、物理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首選歷史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2、當投檔分相同時,“3+3”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最高分。3、當投檔分相同時,其他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單科成績;理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語文、外語、物理單科成績。如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分,具體加分標準如下:①擔任學校學生干部、班級干部,加5分。 ②獲得市級以上榮譽,加5分;獲得校級以上榮譽,加2分。③科技特長或學科特長,省級獲獎加8分,地市級獲獎加5分。 ④參加社團和社會實踐與志愿服務,加5分。 ⑤獲得研究性學習代表成果,組長加5分,組員加2分。同一項目獲獎以最高等級記分。
藝術類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對于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考生的投檔分由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按一定比例構成。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藝術省統考成績。如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分,具體加分標準如下:①擔任學校學生干部、班級干部,加5分。 ②獲得市級以上榮譽,加5分;獲得校級以上榮譽,加2分。③科技特長或學科特長,省級獲獎加8分,地市級獲獎加5分。 ④參加社團和社會實踐與志愿服務,加5分。 ⑤獲得研究性學習代表成果,組長加5分,組員加2分。同一項目獲獎以最高等級記分。
第二十條 普通高考各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