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教育部及各?。ㄗ灾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份)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北京服裝學院,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 學校地址:櫻花園校區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櫻花東街甲2號;芍藥居校區位于北京市朝陽區芍藥居甲1號;牡丹園校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花園北路29號;北校區位于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鎮漕碾村西。
第四條 學校是我國第一所以服裝命名,以“以藝為主、服裝引領、藝工融合”為辦學特色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培養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層次人才。本科層次招生類別包括:藝術類、普通類。學生學習期滿達到畢業條件的,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條 招生工作處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自覺接受上級及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編制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校長辦公會審定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面向全國招生,部分省份編制分省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分為采用??汲煽冏鳛閷I成績錄取的招生計劃和采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的招生計劃2類;普通類專業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北京市“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編制分區招生計劃;繪畫(師范)專業招生計劃只招收北京市常住戶口考生。
第十條 按教育部要求,學校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條件
第十一條 符合教育部規定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要求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 學校錄取的體檢標準執行國家相關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根據專業(類)特點,高分子材料與工程、輕化工程專業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考生不予錄取,服裝設計與工程、工業設計、高分子材料與工程、輕化工程、廣告學、傳播學、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表演、攝影、繪畫、中國畫、雕塑、公共藝術專業色覺異?!龋ㄋ追Q色盲)考生不予錄取,服裝設計與工程、工業設計、高分子材料與工程、輕化工程、廣告學、傳播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文化產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表演、攝影、繪畫、中國畫、雕塑、公共藝術專業不能準確識別紅、黃、藍、綠、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予錄取。
第十三條 對在入學考試及體檢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